国家医保局9月16日发布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(第一批)制定工作方案》,提出按照“分类制定、动态完善”的方式制定国家医保项目目录。
首批涉及哪些类别
工作方案列出的首批范围包括心血管系统、呼吸系统、眼科、妇科、放射治疗、麻醉、护理、临床量表评估、口腔种植、辅助生殖、产科、放射检查和康复13类,并包括其他类别中的相关项目。
目录怎样形成
方案提出启动准备、资料梳理、专家论证、征求意见、谈判竞价、结果发布等工作程序。项目纳入还要综合考虑临床需求、基金承受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。这说明公开的工作方案是目录制定安排,并不是已经公布的最终支付清单。
陪诊沟通中最容易出现的误解
- 某一类别进入首批制定范围,不等于该类别全部项目都会纳入;
- 国家目录制定安排,不等于各地当前已经按新目录结算;
- 医疗服务项目可支付,不等于每位参保人都按相同比例报销;
- 陪诊人员可以协助查询和记录,不能承诺报销比例或结算结果。
用户应怎样核对
实际就医时,应结合参保地政策、定点机构资格、项目名称、适用条件和个人待遇状态,向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确认。涉及异地就医时,还要核对备案和直接结算条件。
资料来源
来源:国家医疗保障局,公开日期:2026年9月16日,访问日期:2026年9月22日,适用范围: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。